2018年6月2日 星期六

[新聞解析]高成炫/申白喆勝訴, 打破韓國羽協限制選手參加國際比賽的不合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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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成炫/申白喆在2014年贏得世錦賽男雙冠軍

 5月30日, 韓國《東亞日報》以獨家新聞報導, 高成炫與申白喆在指控韓國羽協限制選手報名參加國際比賽的規定不合理的訴訟中獲勝, 這不僅為高成炫, 申白喆兩人爭取到報名參加國際比賽的權利, 也同時為在里約奧運後退役的李龍大, 金基正及金莎朗等韓國男雙好手爭取到重返國際比賽的機會。

 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在 5月25日裁定同意由高成炫/申白喆委託的律師吳東賢所提出的假處分申請: 韓國羽協『競技力提升委員會』第21條第7項第3款 有關男子必須年滿31歲, 女子必須年滿29歲以上, 才能以自由球員身份報名參加國際比賽的規定在判決確定時, 立即停止適用, 駁回一審的判決。

 事件始末:

 里約奧運挫敗, 三對黃金男雙紛紛離開國家隊

   2014年丹麥哥本哈根世界羽球錦標賽, 韓國男雙包辦金, 銀, 銅牌, 金牌--高成炫/申白喆, 銀牌--李龍大/柳延星, 銅牌--金基正/金莎朗, 這三對組合堪稱是韓國隊中的男雙黃金世代, 但是卻紛紛在 2016~2017 年離開韓國國家隊, 先是申白喆在里約奧運前因無法獲得出賽資格而退出國家隊, 金基正/金莎朗以奧運積分期最後一場比賽-2016年亞錦賽的成績超越高成炫/申白喆的排名, 根據奧運相關規定各國選手在每個單項最多只能有兩個名額, 高成炫則以和金荷娜的混雙搭檔獲得奧運參賽權, 當時世界排名第一的李龍大/柳延星則是被看好有望在里約男雙項目贏得奬牌, 可是最後韓國隊的成績卻不如預期, 男雙頭號種子李龍大/柳延星在八強淘汰賽輸給馬來西亞的吳蔚昇/陳蔚強, 金基正/金莎朗則是在八強賽輸給最後的冠軍張楠/傅海峰,高成炫/金荷娜也是在八強賽輸給中國的徐晨/馬晉。

 所以返國後, 個個心灰意冷, 李龍大馬上就向國家隊教練提出離開國家隊的想法, 對外的說法是他在國家隊太久了, 想把機會讓給其他年輕選手, 跟李龍大同為三星電子羽球隊室友的金莎朗也跟著退出國家隊, 申白喆在10月間遞出退役申請, 告別國際羽壇, 高成炫則是在2017年 1月離開國家隊, 對外說法是專攻學業-運動心理學, 柳延星與金基正也在 2017年 5月退出國家隊, 使得韓國隊只能以沒有這三組黃金男雙的陣容參加2017年的昆山蘇迪曼盃, 最後卻意外贏得冠軍。

  重返國際羽壇, 遭羽協阻撓

  高成炫在 2017年 1月退出韓國國家隊時, 他與金荷娜搭檔的混雙世界排名仍高居世界第三, 根據世界羽聯(簡稱 BWF)規定, 世界排名前十的選手必須強制參加一年五站的超級系列頂級賽(Super Series Premier, 簡稱 SSP), 否則每次缺席必須罰款 5,000 美元的規定, 由於他只是退出國家隊, 尚未對 BWF 提交退役申請, 所以按規定必須參加比賽, 否則必須繳交 5,000 美元的罰款。

 於是他在 2017 年 2 月找來申白喆向韓國羽協一起提出報名參加 2017年全英公開賽的申請, 不過卻遭韓國羽協拒絕, 以兩人已非國家代表隊成員及不符韓國羽協『競技力提升委員會』的相關規定為理由. 高成炫則向韓國羽協解釋, 根據 BWF 的規定, 他必須參加全英公開賽等 SSP 比賽, 否則要被罰 5,000美元, 韓國羽協則要他填寫 BWF 退役申請書, 就可以免除罰款, 高成炫拒絕填寫, 韓國羽協就把 5,000美元的罰款通知書交給他, 要他個人繳交。




 在 2017年 6月印尼公開賽期間, 高成炫突然現身雅加達, 在記者會上向對 BWF 及媒體說明他當時的狀況, 雖然想參加國際比賽, 卻被韓國羽協相關的規定阻止, BWF 才豁免他的罰款,  直到 2017 年  8月30日, 高成炫/金荷娜的世界排名才掉出 10 名以外。(不過根據 BWF 的規定, 只要在上年度年底時世界排名在前十名, 全年都有強制參加 SSP 比賽的義務, 而不是排名掉出前十名就沒有這項義務, 請參閱本部格文章 [規則釋疑]世界羽聯對於頂尖選手參加超級系列賽的要求 )

 而年紀最大的柳延星在2017年 8月與馬來西亞的自由球員林欽華搭檔報名當年的韓國公開賽, 因為他已年滿 31歲, 此時外界才知道韓國羽協有一條內規, 男性球員必須年滿31歲, 女性球員必須年滿 29 歲才能以非國家代表的身分參加國際比賽。

Name 漢字 諺文 出生日期
Yeon Seong YOO 柳延星 유연성 86.08.19 MD
Sung Kyun KO 高成炫 고성현 87.05.21 MD
Yong Dae LEE 李龍大 이용대 88.09.11 MD
Sa Rang KIM 金莎朗 김사랑 89.08.22 MD
Baek Cheol SHIN 申白喆 신백철 89.10.19 MD
Ki Jung KIM 金基正 김기정 90.08.14 MD

 韓國對年齡的算法跟一般實際足歲的算法不同, 他們是將胎兒在母親體內的一年也計算在內, 而如果在 3月 1日以前出生的人, 則是實際歲數加 2, 3月 1日以後出生的人則是加 1, 例如高成炫是 1987年 5月 21日出生, 他在 2017年 5月 21日就是 31歲。

訴諸法律, 求以公道

 於是高成炫與申白喆決定對抗這一不合理規定, 他們找到豫知法律事務所的吳東賢律師向法院控告韓國羽協以不合理的規定限制選手參加國際比賽的權利, 在 5月時正式提起訴訟。

 首爾地方法院最出則是根據韓國羽協『競技力提升委員會』的相關規定做出判決, 判高/申兩人敗訴, 因為兩人在加入國家隊時, 簽署過同意『競技力提升委員會』相關規定的文件。

 不過吳東賢律師在 2017 年12月 8日向首爾高等地院提出上訴, 提出中止相關規定的假處分申請, 同時蒐集更多的證據指出, 韓國羽協『競技力提升委員會』是在李龍大等人相繼離開國家隊之後, 才將年齡限制由原來的27歲, 修訂為女性選手須年滿 29 歲, 男性選手須年滿 31 歲, 而且論證 31 歲的規定是沒有根據的, 為何女性是年滿29歲, 且韓國羽協也同意有一些非國家代表隊的企業隊選手參加等級較低的國際比賽. 及後來韓國羽協又同意讓還未滿 31 歲的李龍大, 金基正參加2017年11月底到12月初在韓國境內舉行的國際比賽-韓國大師賽, 當時外界還誤以為李龍大, 李基正, 高成炫等人要重返國家隊, 才獲准參賽。

 吳東賢在12月10日對《東亞日報》記者表示,『協會恣意侵害選手參賽的權利, 羽協運作的重點不是在保護選手的權益, 而是在保護自身的利益, 對此我感到遺憾。』

 之後經過漫長的法律程序, 首爾高等法院民事法庭終於在 5月25日同意高成炫/申白喆要求羽協停止限制他們報名參加國際比賽的假處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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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 5月 30日 《東亞日報》新聞網址:  http://news.donga.com/3/all/20180529/90309154/4

以下內容為本人參考 BadZine 記者 Don Hearn 的英文翻譯報導及 Google 日文翻譯 整理寫成, 如有疏誤, 還請見諒

[獨家]打開參加國際比賽的道路, 高成炫.申白喆對韓國羽協的假處分上訴獲勝

 對於國際比賽的參賽權, 高成炫與申白喆與韓國協會之間的法律訴訟, 終於在上訴二審獲得勝利, 獲得寶貴的國際參賽機會。

 首爾高等法院第25民事法廷, 最近裁定同意由高成炫與申白喆委託的法律代理人所提停止韓國羽協限制選手參加國際比賽規定的假處分申請。高成炫與申白喆在去年數度向韓國羽協提出參加國際比賽的申請, 但是遭到韓國羽協『競技力提升委員會』以自身的規定「退役的男性選手必須年滿31歲才能自行參加」為由駁回兩人的申請。

 申白喆在2016年退出國家隊時為 27 歲, 高成炫在2017年退出國家隊時為29 歲, 而李龍大, 金莎朗等多位選手在2016年退出國家代表隊前, 當時的規定是「必須年滿27歲」, 後來才修訂為「女性必須年滿29歲, 男性必須年滿31歲」。

 根據修正後的規定, 兩人都無法參加國際比賽, 但是世界羽聯(BWF)監管的國際公開賽是允許選手以個人身份參賽, 當時高成炫是 BWF 混雙世界排名第三的選手, 而且BWF規定世界排名前十名的選手必須參加每年五站的超級系列頂級賽(Super Series Premier), 無故缺席的選手必須罰款 5,000美元。

 但是韓國羽協不同意且阻撓高成炫與申播。白喆參加海外的國際比賽, 因此兩人才透過豫知法律事務所吳東賢律師採取法律行動, 經過長久的訴訟才在 5月25日獲得勝訴。

 首爾高等法院駁回一審判決所根據的理由, 也就是韓國羽協的『競技力提升委員會』第21條第7項第3 款有關男子必須年滿31歲以上的規定在本案判決確定時立即停止適用, 訴訟費用必須由被告(韓國羽協)負擔。

2017年12月10日 《東亞日報》新聞網址:  http://sports.donga.com/Top/3/05/20171210/87667203/4 

BadZine 韓國特派記者 Don Hearn 將 2017年12月10的報導翻譯成英文 http://www.badzine.net/2017/12/former-world-champions-file-for-injunction-against-badminton-korea-asso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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