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4日 星期二

[轉載]林丹自傳連載之六: 過年回家火車票被偷, 體校學會煮麵

中國《東方體育日報》9月3日連載: 第二章 漫漫回家路(2)

  到了體校,先試訓。那時候試訓,媽媽全程都陪著。因為外婆、舅舅他們都在福州,而且能跟新的夥伴(都是比我大一點的小孩)在一起,我覺得還蠻有意思的。試訓時間大約是10天,結束後正式入隊,才發現不是那麼回事。

  10天後,我媽就這麼丟下我回上杭了。我立刻覺得,完全不是我想的那樣,一下子變得很無助,特別不習慣。最現實的是,沒有人給你洗衣服了,也沒有人真的關心你了。

  我環顧四周,大家都是小孩,都不會照顧自己,而且體校的年輕教練比較嚴厲。最關鍵的是,這是我第一次離開家,所以特別不習慣。那時候,一個9歲的小孩,就體會到了人生的不順,曾想過要放棄。

  那時候最盼望的,就是星期天可以回外婆家。公車票兩毛錢一張,之前媽媽帶我坐過一次。但自己一個人坐時,一想到在這站上車後,第幾站要下車,我就很緊張。

  因為年紀還很小,上了車後,視線全被大人給擋住了。那時還沒有語音報站,我就一直注意聽車門開了幾次。“這是第一站……第二站……第三站……第 四站一定要下去了。”每次第三站一下完人,門一關的時候,我就會擠到車門那邊,一到站,車門一開,我就馬上下去。我特別害怕會下錯地方,坐過站。

  後來我跟阿芳(謝杏芳)聊起這段的時候,她說,廣州那會兒公車票是一毛錢,以前車上都有售票員賣票,又沒有投幣箱,車上特別擠的時候,人家一 看是小孩就算了,也是常有的事。阿芳問我有沒有逃過票,我說還真沒有。因為就兩毛錢嘛,而且我一個星期才回去一次。那時,我媽把零花錢都放在了外婆那裏, 好像是一個星期5塊錢,已經算是不錯的了。

  這麼平安過了一年,結果還是出事了,那是我到福州後的第二個春節。在一年寒暑過去之後,我爸媽也來福州接了我兩次。可是,從上杭到福州,要歷經 4個半小時的客車,再是12個小時的火車,這麼折騰一趟對爸媽來說也很辛苦。碰巧1994年的春節,我跟體校的另外一個姐姐,還有一個小男生一起結伴回家過年。可是臘月二十九,我爸在龍岩火車站並沒有等到我們三個人。他說,等整列火車的人都出站了,也沒找到我們,他一下子就慌了。那時電話很少,更沒有手 機,我爸就火速趕到龍岩地委(現在叫市委)借了辦公室的電話打到我福州的外公家。外公家也沒電話,但是街對面有,樓下喊一聲誰誰誰電話就成。外公再去體校問,體校的教練回說,三個小孩已經出去了啊。

  多年後,我已記不清我們的火車票到底是被偷了,還是給弄丟了。反正,三個人的車票本來都放在那個姐姐身上,但臨上車時車票卻找不著了。我們投奔 到了福州外公家住了一晚。第二天,外公把我們領到火車站派出所,跟所長求情,說這三個小朋友都是體校的學生,本來昨天要回家的,結果火車票被偷了。這都大 年三十了,父母在家裏等得很著急。那所長一聽,二話沒說,把我們領上了火車。

  坐了12個小時的硬座回到龍岩,三個小孩都累傻了,但總算趕在大年三十這天一家團聚了。那時我覺得,回家的路好難好漫長,卻不知道,多年以後從上杭到福州走高速公路只要4個小時,但我回家的機會卻越來越少。

  那時的省體校,一個房間睡8個人,上下鋪。體校的孩子家裏條件都很一般,而且集體生活就是那樣,你吃個什麼東西,大家都會靠上來。

  像泡一碗面,8個人每個人都要來一口。泡面就是很便宜的那種,袋裝的,我記得是叫“紅發”牌,也就5毛錢吧,裏面只有一包調料,連油都沒有。如果是一個蘋果、一個梨,8個人每人上來咬一口,立馬就沒了。

  不過現在想起來,還蠻好玩的。大家的家庭條件都不算優越,能過這樣的集體生活,其實很溫暖。我在體校的收穫之一就是,我現在最擅長做的還是煮面。那些當年跟我一起分一碗速食麵的隊友,現在大部分都當上了羽毛球教練,有一些則去當了員警。

  可是,就如你們在青春電影裏看到的那樣,男孩子多的地方,年紀小一點的總難免受欺負。給大隊員洗碗、洗衣服,那是必須的。剛到體校的時候,我身上很少帶錢。媽媽送我到福州後,臉盆、碗筷、水壺這些都是重新置辦的,臨走時留了些零花錢給教練,也放了一些在大隊員那裏。可是我畢竟才9歲,有時候不敢跟教練要;跟大隊員拿吧,他們就說存銀行呢,沒帶在身上。於是,我只能眼巴巴地等著每個星期的兩個晚上,外婆來給我送點吃的。補充營養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能見到自己的親人,以緩解剛到省體校時的種種不適應。

  我跟外婆的感情從小就特別深,我一直稱呼她“奶奶”。外婆也不會騎單車,那時候總是風雨無阻地乘公車來看我。這兩年外婆年紀大了,2006年 國家隊在晉江集訓時,我給外婆找了一隻蘇牧犬來做伴。剛到外婆家時,小狗還沒滿月,眼睛都睜不開,站也站不穩,因為一進門就喜歡咬我的運動鞋,於是給它取 名叫“NIKE”。這麼算來,“NIKE”到外婆家也已經6個多年頭了。外婆是虔誠的基督徒,只要不生病、身體允許,每個週末總是雷打不動地去教堂做禮拜,為我禱告,就像當年每週來省體校看我時一樣。儘管不能常陪在她身邊,但我們祖孫倆心裏都記掛著彼此。2012年初,我在左手臂上紋了一個十字架。有了它,就好像有外婆守護著我,什麼都不用怕。

 新聞網址: http://sports.sohu.com/20120903/n3521687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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