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7日 星期五

[轉載]宜昌獎趙芸蕾60萬, 總獎金已400多萬 -- 揚子晚報

揚子晚報特約記者 余國華

  [本報宜昌專電] 奧運會羽毛球雙料冠軍趙芸蕾昨天在家鄉宜昌引發震動,她在下午宜昌市委市政府對她進行的表彰活動中,獲得獎金60萬,在晚間湖北隊對陣江蘇隊的比賽中,她和張楠打頭陣,戰勝江蘇的康俊、孫曉黎組合,為湖北隊拔得頭籌。

  昨天下午四時,宜昌市委市政府對趙芸蕾進行了獎勵,獎金高達60萬元,除趙芸蕾外,宜昌方面還獎勵宜昌市體校20萬元,趙芸蕾啟蒙教練陳吉勇20萬元。

  國家對倫敦奧運會冠軍的獎金,並不是媒體所稱的50萬元,但也不會低於北京奧運會35萬元。由於趙芸蕾是兩個雙打項目獲得冠軍,從國家的角度來說,屬於一塊金牌,估算是40萬元。

   8月23日曾憲梓體育基金會在人民大會堂香港廳舉行頒獎儀式,在這次獎勵中,一個奧運會冠軍,約合55萬元。霍英東基金一直對奧運會冠軍進行獎勵,一公斤純金的金牌,加上8萬美元,估算是80萬人民幣。澳門向運動員及教練員團隊贈送了1,020萬港元支票。這樣,趙芸蕾又獲16萬人民幣左右的獎金。

  湖北省獎160萬,宜昌獎60萬,這樣,趙芸蕾已經獲得411萬的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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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奧運獎”都可以免稅

記者 丹 妮

  本報訊 奧運會結束後,國家級、省級、企業和社會等各種獎金向奧運健兒湧來,這些獎金多則百萬元,少則數萬元,這些收入需要繳稅嗎?昨日,記者從市地稅局獲悉,根據稅法規定,除了國家級、省級政府給予的獎金外,其他都得申報並繳納個稅。

  市地稅局介紹,根據相關規定,運動員獲得的國家級、省級以上、包括省級政府給予的獎金,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若是市級、縣級、企業給予的獎金,就必須得按20%繳納個人所得稅。若是獎品,包括車子、房子等,得按市場價值的20%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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