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7日 星期五

[快報]國旗會徽問題獲解決,馬國領隊律師舌辯成功



 繼昨晚的領隊會議發現馬來西亞, 中國及中華台北隊選手球衣上的會徽尺寸超標之後, 今天上午世界羽聯發布聲明同意馬來西亞, 中國及中華台北隊可以使用現在球衣上的國旗及會徽. 因為昨天會議上, 馬來西亞領隊黃錦才(見上圖)也拿出奧運規則來跟主辦單位抗辯, 奧運對於選手服裝上圖案規定是專門針對贊助商的商標, 國旗並不在面積只限20平方公分的規範之內. 而且各國對於國旗的設計有其不可變更性. 不知道他有沒有舉出墨西哥, 伊朗及沙烏地阿拉伯等國家來做例子.

 黃錦才本身也具備律師的身份, 最後他的意見被採納, 這個問題就在奧運開幕式前獲得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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