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日 星期四

[Super Series]誰能參加明年開始的Super Series Premier?!

 2011年就要開始推出的五站Super Series Premier賽事, 跟其他超級系列賽有什麼不同之處? 除了獎金高(2011年獎金從35萬美元起跳, 2012年起將從40萬美元起跳), 積分高(如果之前不曾參加過該站原來的Super Series賽事的話而奪冠的話, 一口氣就可以贏得9,700分, 比原來9,200分多出500分)之外, 參賽的選手水準也特別高, 這樣才能達到當初設立這項賽事的目的.

 根據世界羽聯在2010年修訂的規則要求, 凡是在全年度第一個Super Series Premier賽事正式開始的五週前, 名列男單, 女單, 男雙, 女雙及混雙等五項世界排名前十名的選手, 都必須參加接下來的全年度五個Super Series Premier賽事, 而後來擠進該年度前十名的選手也必須參加該年度其他的Super Series Premier賽事.

 除非選手事前能夠提出足資證明無法參賽的醫師診斷證明書, 才能退賽, 否則將額外處以5,000美元罰款, 同時除非醫師診斷證明書載明你無法出國, 否則仍必須出席該項賽事主辦單位所舉辦的公關活動至少兩天.

 另外規則也把從2008年推出的年度Super Series Masters Final賽包含在Super Series Premier賽之內, 只不過Super Series Masters的總獎金是從50萬美元起跳.

 除了這些頂尖的選手必須參賽之外, 其他的名額就根據Super Series的規定, 由各國及主辦國家的選手報名, 而由所有選手的積分高低來挑出最多共34(28+16)名或組選手, 舉行一天資格賽及五天正賽的賽程. Super Series Masters賽則是由世界羽聯向符合資格的選手發出確認函, 獲得確認後才統一公布參賽選手名單.
------------------------------------------------------------------------------------------------
 由於2012倫敦奧運的積分將從2011年中開始, 所以今年才重新開始的中國超級羽球聯賽, 明年計劃提前到年初, 但是這肯定會跟前幾站的Super Series Premier賽事衝突, 屆時林丹會不會再回到漢城打韓國公開賽, 就值得大家觀察囉!!

 新華社的記者或許也是不求甚解:林丹或為聯賽放棄衝擊“大滿貫賽”巨獎

2 則留言:

  1. 以丹麥跟全英來說(以台灣位置相對來說)算是最遠的兩個Premier,沒去罰US5000,折合台幣約15萬,以台灣到這兩國家,來回機票加上兩天公關活動,至少要住宿來說,罰款大約等同於交通以及食宿費用吧XDDDD,不過這樣的規定如果有人破壞(中國選手最有可能),可能容易式微??
    不然這種規定可以確保參賽名單的華麗^^,對於我們這種觀眾來說,是一種饗宴!!

    回覆刪除
  2. 全英公開賽!台灣選手不會不想去的啦! 丹麥就比較難說了, 只不過既然是強制要求選手參加,説不定BWF會要求主辦單位負責住宿,只不過交通費不太可能由主辦單位出.

    像盧彥勳打進溫布頓前八強, 獎金就有640萬台幣, 溫布頓男單冠軍今年的獎金還特別提高到100萬英鎊,即使英鎊貶值,現在都還有48.698台幣...不過男雙冠軍就只有24萬英鎊,還不到男單亞軍50萬英鎊的一半...

    回覆刪除